“数字刘德华”代替真人演员,普通人如何拥有专属虚拟偶像? - 今日头条
2026.03.22 1 0
当耀客传媒官宣的两位AI演员秦凌岳、林汐颜在社交媒体上开始分享“日常”,一场关于技术、法律与个人财富的变革已悄然来到每个人身边。很多年前,人们曾经讨论有没有可能让刘德华、张曼玉等天王级别的影星上市,购买他们个人发行的股票。因为这些影星一年的片酬和广告费收入是天价,几乎可以和一家上市公司一年营收画等号。然而,这个想法很快遭到自我否定,因为明星会生病,会衰老,需要休息,也会死亡,做不到上市公司所需要的永续经营。
但这一幕,有可能成为过去式。《长江日报》报业集团 客户端九派新闻报道称,2026年3月,影视行业迎来历史性时刻——耀客传媒正式签约两位AI数字艺人,首部AI剧集《秦岭青铜诡事录》宣布4月上线。几乎同一时间,武汉一家企业在“一站式AI造星平台”发布会上宣布,将面向所有心怀演员梦想的大众提供从形象塑造到商业变现的全链路孵化服务。
技术正在将“人人皆可造星”从梦想变为现实。尤其是在AI合成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合成一张有特色的数字明星脸几乎就是零成本。如果,以这个数字演员为主体,不断让他/她在各个AI剧中演出,打造一个刘德华级别的数字明星也并非不可能。然而,一个现实问题是基于AI手段生成的数字明星,专利和肖像权是否受到法律保护。普通人又如何利用好这个新赛道的红利期,赢得泼天富贵呢?

行业剧变:AI演员已成内容产业“新物种”
DataEye最新数据显示,2026年1月短剧百强榜中,AI仿真人剧占比从去年的7%飙升至38%,总播放量达25.48亿。其中,《末日寒潮我有移动堡垒我怕谁》凭借2.3亿播放增量问鼎榜首,《风水之王》累计收入已突破170万元。
制作成本断崖式下降是这场变革的核心驱动力。《第一财经》等媒体报道称,目前,AI仿真人剧制作成本已降至每分钟400-1000元,仅为同等质量真人短剧的数十分之一。有短剧公司已宣布全面退出真人实拍业务,转向AI制作。
对于普通人而言,打造属于自己的数字虚拟明星已非遥不可及。
3月11日,武汉发布的“一站式AI造星平台”展示了清晰的操作路径。平台创始人姚明介绍,该平台提供从AI形象塑造、才艺赋能、内容创作、流量扶持到商业变现的全链路服务。创作者可通过主流AI工具(如HeyGen、SadTalker等),上传少量照片或视频,训练出拥有自己外貌、表情甚至声音的AI数字人模型。
但技术只是第一步。权利固化才是资产化的关键。法律专家建议,完成数字形象创造后,应第一时间进行商标注册和版权登记。“将你的数字形象作为图形商标,在核心商品/服务类别上申请注册,获得国家公权力背书的法律确权文件,为后续维权和商业化奠定基础。”北京永勤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竞指出。
法律护航:虚拟财产首次拥有“专属案由”
2026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修改后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正式施行,新增第一级案由“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纠纷”。这意味着,游戏账号、数字藏品、自媒体账号等虚拟财产维权自此有了明确法律依据,彻底告别“案由难寻”的困境。
天津市红桥区法院法官张锐解读称,新规将网络虚拟财产与物权、合同等传统民事法律关系并列,市民维权路径更清晰,立案效率和审判精准度将大幅提升。据统计,2019年至2024年上半年,全国法院共审结涉网络虚拟财产实质性关联案件6372件,其中民事案件5525件。网络虚拟财产作为“新型财产权益”的司法认知正在形成。
刘竞律师强调,使用AI数字演员的关键是获得演员单独且明确的授权。根据最高法相关司法解释,处理他人人脸信息时,必须单独征得本人或其监护人同意,制作方不得以打包授权或捆绑条款替代。授权内容应清晰界定使用范围、使用时间和使用场景。
侵权警示:技术狂欢背后的法律红线
技术的便利也带来侵权风险。近期有公司以500元/人的价格采集素人面部数据用于训练AI模型,涉嫌严重侵犯肖像权。更有AI短剧《鲛珠引》疑似盗用摄影师原创作品的模特形象与妆造,引发侵权争议,最终被平台下架。
AI演员撞脸多位明星的问题同样引发关注。耀客传媒签约的两位AI演员,秦凌岳被指撞脸演员翟子路,林汐颜则与赵今麦、张子枫等女演员有相似之处。湖北炽升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兴剑分析,关键看是否具有“可识别性”。如果AI形象只是综合提取多位明星的局部特征,普通观众无法精准对应特定艺人,法律上难以认定构成肖像权侵权,但明星一方也存在举证困难。
法律人士提醒:若发现AI侵权行为,应第一时间通过网页截图、录屏等方式固定证据,尽快寻求法律帮助。
红利展望:从流量分成到产权传承
对于普通人而言,数字虚拟明星的商业回报正在显现。目前,AI仿真人剧已形成“基础片酬+流水分账”的收益模式。以聿潇娱乐为代表的经纪公司采取演员先期获得一笔出演片酬,剧集上线后广告分成、平台播放分成持续参与分红的模式。
红果短剧平台去年底发布的新政策,以高达60倍的分账系数扶持AI仿真人漫剧,收购报价上限达到一分钟3万元。
从长远看,收益结构正从“流量红利”向“产权红利”转变。当数字形象成为一个知名IP,真正的爆发在于形象授权。根据相关法律(如加州AB 1836法案),个人的数字复制品可以在权利人去世后,由其遗产继续控制并商业化长达70年。这意味着,今天创造的数字形象,可能成为一项传承给后代的、能持续产生收益的长期资产。
(稿件融合自凤凰网、界面新闻、澎湃新闻、南阳晚报、南阳中院、天津红桥法院、中国法院网等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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