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利于民出自哪里 苟利于民出自哪里谁写的
2023.06.22 2 0
“苟利于民”出自于《淮南子·汜论训》,其为西汉初年淮南王刘安创作的一篇散文。1、原句:“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2、释义:如果能使百姓获益,不必效法古代的规定,如果能把事作得完美。
文章目录:

一、苟利于民出自哪本书?
出自淮南子,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瑜是不必循旧
“苟利于民”出自于《淮南子·汜论训》,其为西汉初年淮南王刘安创作的一篇散文。

1、原句:“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
2、释义:如果能使百姓获益,不必效法古代的规定,如果能把事作得完美,就不必遵循旧的法则。

3、意义:这是说不断改革、不断创新本来就是历史的常态。只要坚持有利于人民、有利于事业的原则,改革就应该推进,也只有推进改革,才能够达到所谓有利于民、有利于事业的这样一个目的。

扩展资料:
《淮南子》相传是由西汉皇族淮南王刘安主持撰轿液芹写,故而得名。该书在继承先秦道家思想的基础上,综合了诸子百家学说中的精华部分,对后世研究秦汉时期文化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淮南子》在继承先秦道家思想的基础上,糅合了阴阳、墨、法和一部分儒家思闭毕想,但主要的宗旨属于道家。“鸿”是广大的意思,“烈”是光明的意思(东汉高诱埋渗《淮南鸿烈解序》)。作者认为此书如道一样包括了广大而光明的通理。
二、苟利于民出自哪本书 作者是谁
1、“苟利于民,不必法古”出自汉朝刘安的《淮南子》,是其《汜论训》里面的一句话。原文是“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意思是一样的。
2、就是说只要对人民有好处,就不必一定要效法古人的制度;只要有助于事情的成功,就不必沿袭旧有的规矩。这就是一篇改革的宣言,是说不断改郑山毕革、不断创新本来就是历史的常态。只要坚持有利于人民、有利于事业的原则,改革就应该推进,也只有推进改革,才能够达到所谓有利喊芹于民、有利于事唯如业的目的。
三、苟利于民,不必法古;出自哪里
“苟利于民,不必法古”出自西汉刘安的《淮南子·汜论训》。
原文:
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夫夏商之衰也,不变法而亡。三代之起也,不相袭而王。故圣人法与时变,礼与俗化。衣服器械各便其用,法度制令各因其宜,故变古未可非,而循俗未足多也。
译文:
译文:只要有利于百姓,就不必遵循古制;只要符合大事,就不必依循旧章。夏、商的衰微,是因为不变法而灭亡的;禹、汤、武王三代的兴起,是不相互因袭而称王的。因此圣人执政法律和时代一起变动,礼制与习俗一起变化。
衣服器械,各自方便他们的使用;法令制度,各自依照他们的适宜情况而制定。因此改变古制无可非议,而依循旧俗不值得赞美。
扩展资料:
改革创新是推动人类社会向前发展的原动力。谁排斥改革,谁拒绝创新,谁就会落后于时代,谁就会被历史淘汰。
该典故旨在倡导,从顺应历史潮流、增进人类福祉出发,各国人民应兼容并蓄、和而不同,同心协力、携手前行,共享经验、共迎挑战,努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共创和平、安宁、繁荣、开放、美丽的亚洲和世界。
四、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出自哪里?
出自《淮南子》。
原文: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俗。
——刘安《淮南子·汜论训》。
意思是如果对民众有利,就不必非要效法古制;如果适合实际情况,就不必一定要遵循旧俗。这是一篇改革的宣言,是说不断改晌燃革、不断创新本来就是历史的常态,宴敏虚只要坚持有利于人民、有利于事业的原拿烂则,改革就应该向前推进。

简介:
《淮南子》,又名《淮南鸿烈》,是西汉贵族淮南王刘安及其门客集体编撰的一部作品。《淮南子》有内篇21卷,外篇33卷,糅合阴阳、儒、墨、法等各家思想,而以道家思想为主。此书内容宏富、文笔优美,具有深刻的哲理意味,是了解汉初思想的重要典籍。
《氾论训》来自《淮南子》的《内篇》。文章广泛讨论了古往今来治乱兴衰的得失,故以“氾论”为名,而其核心就是一句话:“百川异源,而皆归于海;百家殊业,而皆务于治”,“故圣人制礼乐,而不制于礼乐。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政教有经,而令行为上。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
翻译成现代汉语就是:就像天下的河流源头不同,但终究归于大海一样,诸子百家的观点虽然不同,但核心指归都是天下能够得到治理。
所以,圣人是制定礼乐,而不是用礼乐去框定圣人。治理国家虽有常规,但必须以利民为根本;政令教化虽有常法,但必须以切实有效为最佳。如果对民众有利,就不必非要效法古制;如果适合实际情况,就不必一定要遵循旧法。
五、苟利于民出自哪本书
“苟利于民,不必法古派橡;苟周于事,不必循俗”出自道家经典著辩历作《文子》,全文是:“老子曰: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政教有道,而令行为右。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俗。故圣人法与时变,礼与俗变。”
原文开头虽然是“老子曰”,尘灶旁但是这不是老子说的话。只是伪托老子而已。

六、苟利于民 不必法古出自哪里
出自于汉朝毕橘刘安的《淮南子》,派数前是其《汜论训》里面的一句话,原文是“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
《淮南子》
《淮南尘清子》(又名《淮南鸿烈》、《刘安子》),是西汉皇族淮南王刘安及其门客集体编写的一部哲学著作,属于杂家作品,该书在继承先秦道家思想的基础上,综合了诸子百家学说中的精华部分,对后世研究秦汉时期文化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班固《汉书·艺文志》将其归入“杂家”,《四库全书总目》亦归入“杂家”,属于子部。
《淮南子·汜论训》原文节选
鲁昭公有慈母而爱之。死,为之练冠,故有慈母之服。阳侯杀蓼侯而窃其夫人,故大飨废夫人之礼。先王之制,不宜则废之;末世之事,善则著之。是故礼乐未始有常也。故圣人制礼乐,而不制于礼乐。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政教有经,而令行为上。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夫夏商之衰也,不变法而亡。三代之起也,不相袭而王。故圣人法与时变,礼与俗化。衣服器械各便其用,法度制令各
因其宜,故变古未可非,而循俗未足多也。
译文
鲁昭公对抚养自己的慈母十分敬爱,她去世以后,为她服丧一年,所以就有了为慈母守孝的规定。阳侯看中了蓼侯夫人的美貌,在宴飨时杀死了蓼侯,抢走了他的夫人,因此就有了大飨时废除夫人执豆的礼仪。先王的制度,不适宜的就废除它;末世出色的政绩,也要让它显明。可见礼乐的规定是没有常规的。因此圣人制定礼乐,而不被礼乐所制约。治国有常则,而以利于人民为根本;刑赏教化有法规,而政令通行才是最大的要求。只要有利于百姓,就不必遵循古制;只要符合大事,就不必依循旧章。夏、商的衰微,是因为不变法而灭亡的;禹、汤、武王三代的兴起,是不相互因袭而称王的。因此圣人执政法律和时代一起变动,礼制与习俗一起变化。衣服器械,各自方便他们的使用;法令制度,各自依照他们的适宜情况而制定。因此改变古制无可非议,而依循旧俗不值得赞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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